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Emergency.shelter.for.earthquake disasters。Site and,its.facilitiesGB,21734.20082008。05.07、发布2008,12,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第5.1条 第5、2条,第5。3条、第6、1条 第6、2,1条、第6 2。2条。第6.3.1条 第6,3.4条,第6.3 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 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山东省地震局.陕西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宾.张敬军,宋伟 苗崇刚 孙柏涛,黎益仕,周长兴.李洋.都吉夔.范增节 侯建盛。本标准首次发布.引言 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 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 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 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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