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Emergency,shelter for。earthquake。disasters,Site and its、facilitiesGB,21734、20082008,05,07 发布2008,12,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第5 1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 3 1条 第6.3,4条 第6,3,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山东省地震局 陕西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宾.张敬军,宋伟.苗崇刚.孙柏涛、黎益仕 周长兴、李洋.都吉夔,范增节,侯建盛,本标准首次发布。引言。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 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 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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