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侵权产品、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 擅自启封,处理被扣押物品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被扣押物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二条.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