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 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 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 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二 服务业企业。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 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三.建设工程 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6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 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 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 各县 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 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特此通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