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湖州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 DB3305/T 133-2019
  • 舟山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DB3309/T 67-2018
  • 杭州市清河坊历史街区保护办法 2015年修正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DB3310/T 50-2018
  • 宁波市城市高架桥养护技术规程 DB3302/T 1083-2018
  • 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4年
  • 嘉兴市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指南 DB3304/T 038-2019
  • 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 DB3302/T 1047-2018
  • 湖州市绿色小额贷款公司建设与评价规范 DB3305/T 150-2020
  • 台州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作规范 DB3310/T 59-2019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 拟定失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三、拟定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四.指导经办机构开展失业保险业务、五、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六 对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进行风险预测,七,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十八条,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失业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二。会同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三,负责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缴费记录工作,四 审核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 审定并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 开展对失业人员的求职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工作.六,开展失业保险调查。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七、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九条.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工名册 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 管理.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二条、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经办机构委托。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失业保险事务,第四十三条、经办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工作所需经费及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失业保险费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由同级财政拨付、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