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中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就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生态环境保护 相邻地区重大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管理。主动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第二十五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城乡建设年度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应当经城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二十六条,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第二十七条,城乡规划中交通 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 消防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各类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对交通.水利 电力 燃气 通信,给排水 环境卫生,绿化 消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医疗 教育,文化 体育等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城乡规划中的有关专项规划实施、第二十八条、规划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规划许可机关在作出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将许可内容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规划许可机关应当研究处理。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规划许可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九条,开发利用地上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有关城乡规划.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地表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应当与地表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 单独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