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 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岳阳楼区 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及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区属征收项目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征收项目,以下简称区实施项目 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本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其设立的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征收补偿的日常工作,岳阳楼区 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及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可以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承担本区实施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 宣传贯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二。拟制和报批征收补助和奖励等相关配套措施.三,组织征收调查登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 拟制并报批房屋征收具体项目补偿方案.五、负责征收补偿资金概算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确保及时补偿到位 六.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经费比例,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七,组织签订和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公布分户补偿结果,建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具体征收项目的决算,八,组织拆除被征收房屋并办理相关权证注销手续,九、承担和协调其他与征收补偿有关的工作 其中,第、二,第,五、项由市,县,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区实施项目的决算应当报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设立或者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政策,法律和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经市房屋征收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发改 财政。人社,住建,规划,国土资源,审计 物价、教育.监察、公安,信访,电信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第八条、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九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对区实施项目实行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协议、合同。审核备案制度 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工作人员的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