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 项,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 六 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效果的.由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消毒产品广告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 由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消毒产品予以暂扣并责令限期补证,逾期补证不全者,暂扣产品予以没收并进行销毁、已先行出售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可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引发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监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卫生监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乱收费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监测资格,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二 对不履行行政审批或监督管理职能的卫生行政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三、卫生行政部门消毒监督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消毒产品或提供消毒服务 引发感染性疾病发生或造成其他损害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