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未成年人的权利,第九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十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 民族,种族、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第十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生命垂危的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及时抢救,禁止弃婴.溺婴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身体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受侵犯,禁止以暴力,虐待,性侵害等形式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拐卖、盗抢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婴幼儿的人身自由,第十三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 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他人非法侵扰。收集,利用和公开,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有接受监护的权利 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有权获得抚养。接受教育和保护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第十六条,未成年人有休息和娱乐的权利、未成年人有权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宜的健康有益的游戏和娱乐活动,有权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 艺术、娱乐、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第十七条,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保健等权益,第十八条。适龄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承担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九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与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 国家机关 社会 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研究与创作的健康有益工作.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发现,发明,专利 著作等权利。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