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未成年人的权利,第九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 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条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第十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 生命垂危的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及时抢救 禁止弃婴。溺婴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身体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受侵犯。禁止以暴力 虐待、性侵害等形式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拐卖、盗抢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婴幼儿的人身自由,第十三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他人非法侵扰,收集,利用和公开,第十四条,未成年人有接受监护的权利.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有权获得抚养,接受教育和保护,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有休息和娱乐的权利、未成年人有权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宜的健康有益的游戏和娱乐活动,有权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娱乐 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第十七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享有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保健等权益。第十八条,适龄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承担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与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国家机关。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研究与创作的健康有益工作。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发现,发明。专利、著作等权利.以及获得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