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暂存点)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51/T 037-2015
  • 四川省建筑幕墙超限工程设计专项论证技术要点(试行) 2012年
  • 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5107/T 77.1-2020
  •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DB51/T 2721-2020
  • 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能力成熟度评价体系 DB5101/T 98-2020
  •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51/ 014-2021
  • 攀枝花市医养结合服务点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5104/T 23-2020
  • 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 DB51/T 2722-2020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精品酒店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27-2020
第三章。教育,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逐步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 高等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 确保残疾人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对接 第十四条、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应当建设一所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 不足30万人口的县.市,区,在市州范围内统筹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对不适应在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或者随班就读学习的残疾人实施特殊义务教育.对具有在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可在普通教育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或者随班就读、第十五条。特殊教育机构应当聘用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和生活服务人员,配备必要的生活,康复 教学,技术设备和无障碍设施。保障残疾人学习。生活等需要,第十六条.鼓励和支持教育机构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便利。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中考 高考等考试提供大字试卷,盲文试卷 手语翻译等便利条件.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对已建特殊教育学校和开办特殊教育班或者残疾人随班就读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当地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倍以上的标准拨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确保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职称评定 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和从事手语。盲文翻译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教补贴,从事特殊教育累计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其享受的特教补贴计入退休金。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和从事手语 盲文翻译的人员.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发给特殊教育荣誉证书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