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
  •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DB15/T 38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DB15/T 1874-2020
  • 包头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DB1502/T 00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 DB15/T 192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 DB15/T 1445-2020
  • 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管职责分工 2018年
  • 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23年
  • 包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DB15/T 500.4-2020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十二条。自治区 盟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同级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 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二 停工留薪期限或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的确认,四.存在争议的旧伤复发确认.五,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七、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依照,条例 第二十五条 二十六条、二十八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工伤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盟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六条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给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送达申请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其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首次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同一工伤部位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申请人预缴、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 劳动能力鉴定费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视为放弃劳动能力鉴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