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三条,实行婚前医学检查 开展有关遗传性疾病的常规筛选。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建立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普及避孕节育、生殖科学知识,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第三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和执业许可证批准的服务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申请注册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提倡公民以避孕为主实行计划生育.公民享有对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第三十七条,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第三十八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公民。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相应的假期.第三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项目包括、避孕药具发放,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 输卵管结扎术 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以县 市。区,为主、城镇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公务员 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和生育费用.在医疗补助经费中支付 城镇其他人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由县 市.区,财政支付 第四十条.对因施行节育手术而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医疗事故的鉴定与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经鉴定为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治疗、医疗机构证明需要休息的.休息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排好生产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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