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登记而拒不登记的。逾期处以每日每百平方米2元的罚款.不足百平方米的、按百平方米计算,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利用欺骗手段获取土地证书。或者假报土地证书遗失而获得补发土地证书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缴其土地证书,处以2000到20000元的罚款。第三十二条。伪造。涂改土地证书的,土地证书无效,并处以3000至5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未经登记而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无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二倍的罚款、第三十四条,干扰或者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错,漏登记的,应负责及时更正或者补正登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负责登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赔偿 第三十七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