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争议处理,第四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八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制定.第四十九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或单位.对社会保险部门决定不服的。可提请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或工伤人员及其亲属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 社会保险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