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委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7.105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正式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仍按、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进行管理,二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律师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四.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 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7.1058号,中的,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附件 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1 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3000元。件.2,起诉阶段.5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元,件,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因案件时间 地域跨度大 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 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6000元,件.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标的额,收费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5.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 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 5,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3,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5000001元以上。1、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 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三,风险代理,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四 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五。收费说明 1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案件收费 西宁、含三县,及海东地区执行政府指导价.2、各州涉及财产的民事 行政案件按文中所列标准的80.执行 3,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1.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2,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或曾代理一审或代理二审 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酌情减收 3、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酌情减收、4,未代理一审,二审的申诉案件 按一审标准收费、5.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民事部分按民事一审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