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 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 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 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 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 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 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