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 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 放而不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 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 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