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 区律师协会 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 改革要求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 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 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 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