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 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 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 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