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 区律师协会 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 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 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 10号 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