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 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 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 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 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 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