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 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 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 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 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