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十二条,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二,中国建设报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四。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五。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第十三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部机关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印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签批单,附件一 经主要负责人核签后 附上正式文本和定稿后的电子版,送部公开办,公开重大或敏感信息。主办单位应当报部领导批准、二,部公开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标注后.送部信息中心。三。部信息中心按照部公开办的要求,认真核对文稿后,将政府信息上传至部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专栏.第十五条,以规章形式发布的政府信息。由法规司在规章印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规章文本及其电子版送部公开办,部公开办分类。编码.标注后。由信息中心上传至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第十六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信息,由标准定额司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