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二,中国建设报。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四.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五,中央主要新闻媒体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第十三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部机关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印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签批单,附件一、经主要负责人核签后 附上正式文本和定稿后的电子版,送部公开办,公开重大或敏感信息。主办单位应当报部领导批准.二。部公开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标注后。送部信息中心,三。部信息中心按照部公开办的要求。认真核对文稿后,将政府信息上传至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第十五条,以规章形式发布的政府信息。由法规司在规章印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规章文本及其电子版送部公开办。部公开办分类。编码、标注后。由信息中心上传至部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专栏,第十六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信息 由标准定额司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