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十二条。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二.中国建设报,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告、四,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五,中央主要新闻媒体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第十三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部机关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印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签批单、附件一 经主要负责人核签后,附上正式文本和定稿后的电子版.送部公开办,公开重大或敏感信息 主办单位应当报部领导批准,二,部公开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标注后、送部信息中心,三,部信息中心按照部公开办的要求。认真核对文稿后、将政府信息上传至部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专栏 第十五条 以规章形式发布的政府信息 由法规司在规章印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规章文本及其电子版送部公开办。部公开办分类,编码。标注后。由信息中心上传至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第十六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信息,由标准定额司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