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计.一类会议400150110660,二类会议300150100550,三.四类会议24013080450,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第十六条、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第十七条.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 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第十八条.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