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位授予条件第十八条.学位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位申请人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习或者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接受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的.由学位授予单位分别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学位,第十九条 接受本科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 通过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等毕业环节审查.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 授予学士学位,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 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二十条,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 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第二十一条、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下列水平的、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三,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在学术研究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在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第二十二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结合本单位学术评价标准,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在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并予以公布、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