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商标评审.第五十一条、商标评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审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 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事实 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应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第五十二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 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 应当针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 理由 请求及原异议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 应当通知原异议人参加并提出意见、原异议人的意见对案件审理结果有实质影响的、可以作为评审的依据,原异议人不参加或者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第五十四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案件、应当针对当事人申请和答辩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五十五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 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五十六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和当事人申请复审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五十七条,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五十八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第五十九条。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 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第六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 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在口头审理15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口头审理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 评审程序终止、第六十二条。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 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但是 经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除外、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