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歇业第四十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一条。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 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市场主体恢复营业时。登记 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 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的,应当及时办理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 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三条。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不改变歇业市场主体的登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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