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 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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