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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