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 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 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 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