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 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 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 转移,损毁被查封 扣押财物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 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拒绝 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 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