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高质量发展 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第三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等、依照本法所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 税则、执行、第五条.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关税,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的免征关税,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六条.关税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 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关税工作重大规划 拟定关税改革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审议重大关税政策和对外关税谈判方案,三 提出、税则。调整建议.四 定期编纂,发布.税则。五、解释,税则,的税目,税率,六 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 实施国务院决定的其他关税措施、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 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