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 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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