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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