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 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 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 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