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 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 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第三条、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 第四条.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 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第五条,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 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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