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 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 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 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