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 赡养费的判决、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人民法院自诉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转移 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 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