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 赡养费的判决。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