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 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不受非法干预、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