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四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 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第八十三条,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 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