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 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 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损坏.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八十三条,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处罚,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 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八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