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 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 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八十三条,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