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船员培训和船员服务第三十一条,申请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 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船员适任培训、在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第三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培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船员培训要求的场地 设施和设备、二,有与船员培训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制度,四、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第三十三条.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 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船员培训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三十四条.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船舶保安等要求。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船员培训.确保船员培训质量 第三十五条、从事向中国籍船舶派遣船员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第三十六条,从事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 包括外国海洋船舶船员证书 等有关手续 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 提供船舶配员等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档案。加强船舶配员管理、掌握船员的培训.任职资历 安全记录。健康状况等情况并将上述情况定期报监管机构备案、关于船员劳务派遣业务的信息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关于其他业务的信息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船员用人单位直接招用船员的。应当遵守前款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第三十八条、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提供服务.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舶配员服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合同,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用人单位提供的船员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船员用人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