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第十三条,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市,地 州、盟 县。市 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 旗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二,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五条,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其他党内法规 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 贪污贿赂 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第十六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 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