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 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 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 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