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的基本职责是.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 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 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协助党组 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八、领导机关工会 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 执纪、问责,主要包括、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 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 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