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 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 政治、文化、社会 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八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