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 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监督和服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 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八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第十一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 保障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