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基本职责。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 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 新中国史 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 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第十一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 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 保障党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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