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 是指志愿者 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 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第五条,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 协调指导 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