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 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 安全防护等方面,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 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 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 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 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