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队伍建设.第四十二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工作人员队伍,第四十三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引进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行政学院教师应当做到,一、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情操,品德高尚 为人师表,三,理论功底扎实 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 决策咨询的能力,第四十四条.行政学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脱产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第四十六条。行政学院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专家学者、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行政学院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第四十七条,列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第四十八条。行政学院应当建立学院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