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队伍建设,第四十二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 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工作人员队伍.第四十三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引进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行政学院教师应当做到.一,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情操、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三,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 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 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第四十四条、行政学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脱产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第四十六条,行政学院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 专家学者,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行政学院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第四十七条 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第四十八条 行政学院应当建立学院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职级晋升,职称评定 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