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罚则。第五十八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取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禁止的业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 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 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第六十三条、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