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罚则、第五十八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 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禁止的业务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第六十三条,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