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罚则,第五十八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擅自设立信托公司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 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禁止的业务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有违法经营 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撤销 第六十二条,对信托公司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取消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第六十三条.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