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 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 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 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二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七 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八、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得拒绝和推诿,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有关标准,四,执法程序合法。五 行政处罚合法 适当。第十一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