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4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卫生法律。法规 规章的培训制度,七 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八、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得拒绝和推诿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 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有关标准、四.执法程序合法.五。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第十一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