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1 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 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 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七.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八,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得拒绝和推诿、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 二。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有关标准,四、执法程序合法 五,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第十一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