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 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 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 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卫生法律 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七 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八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 不得拒绝和推诿、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有关标准,四,执法程序合法 五.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第十一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