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商会,资产管理、维护各类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协会商会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第三条、协会商会资产是指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的国有资产。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和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等,第四条 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坚持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 二。坚持全链条管理与重点环节管理相结合,三,坚持资产监管与其他综合监管相结合,四 坚持资产信息主动公开与强制公开相结合,第五条.协会商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明晰管理职责、二、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第六条,协会商会对其管理和使用的各类资产承担主体责任.协会商会应当建立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资产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厉行节约,科学配置资产、合理合规使用和处置资产 主动接受监督 第七条 协会商会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私分,挪用和违规处置,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资产报告制度等,民政部门负责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协会商会资产信息披露渠道 会同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协会商会资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