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一,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一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三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四 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 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二、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第二十九条,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标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经营者的行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被处以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担任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前款规定聘用人员的.由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盐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处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