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灾后处置,第四十条。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三.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 不包括本数,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第四十三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第四十四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 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第四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 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