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一条。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 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第十二条 应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消防员招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第十三条,消防员招录单位在公开招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一 未按招录计划和规定资格条件.程序组织招录的。二 未按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三。未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的.四。未按规定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的.五.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消防员招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将其调离消防员招录工作岗位 不得再从事招录工作,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政审,考核.测试.体格检查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二,在保密期限内,泄露面试评分要素等应当保密的信息的、三。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四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十五条.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一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三、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四、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五。威胁,侮辱 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录对象的 六,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