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 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 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 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污染源,是指因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 第四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第五条.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确保足额到位、污染源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控制支出 第六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七条,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 应当及时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