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详细评审、第二十八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第三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第三十一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是指经过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的细微偏差.遗漏进行修正和调整后的投标价格。第三十二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第三十三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 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第三十五条、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或者打分的方法予以量化。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调整、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第三十七条。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第三十八条,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所投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第三十九条、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审查 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 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天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天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但不得修改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