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