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 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及住所,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三。原始基金数额,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六、监事的职责 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七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八 财产的管理 使用制度。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 住所 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 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 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基金会分支机构 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第十三条、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 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三 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四,住所证明,五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 发给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 开立银行账户,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 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五条、基金会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十七条、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十八条,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十九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