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 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 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