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立体绿化、地下设施顶板绿化折算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有效增加绿量 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 2018 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立体绿化,是指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化的方式、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 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完全与地面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是各种屋面种植方式的总称 垂直绿化 是指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其它构筑物表面攀援,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绿化的形式,包括建筑物墙面,棚架,立交桥墩。护坡,围栏。栅栏等设施上的绿化 地下设施顶板绿化 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并按要求实施的地面绿化。第三条 除居住用地项目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立体绿化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折算绿地面积 可以抵扣附属绿地规划指标。但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业类建设工程项目抵扣的绿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率的30。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抵扣面积不得超过15 第四条。新建工程项目按照建筑设计规范。对建筑高度50米 含 以下的平台。平屋顶实施永久性绿化的.平台。屋顶绿地面积按照下列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覆土厚度1 5米及以上.且小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按100,折算绿地面积。二、覆土厚度1米及以上不足1,5米,且小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按80,折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 5米及以上不足1米 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50。折算绿地面积、四,覆土厚度0。3米及以上不足0,5米、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30、折算绿地面积.五。覆土厚度0。1米及以上不足0.3米、按10,折算绿地面积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永久性垂直绿化。且配置具有一定观赏效果的植被的、按照以下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以墙面攀爬或贴植形式落地种植的.其绿化面积等于种植长度值.二,以种植槽形式种植 槽体宽度达到0,5米且覆土厚度达到0,5米的、其绿化面积等于种植长度值 并按20 的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三。以构件绿墙形式种植的,按种植构件槽、袋.口面积的50,折算附属绿地面积、四,在花架。车棚等棚架上实施立体绿化的 按照棚架顶面积的30、折算附属绿地面积,第六条、绿地内的垂直绿化、不折算附属绿地面积,棚架或透空型墙体不重复计算其背面绿化面积。架空层、阳台,雨棚和屋檐等各类自然采光不足的建 构,筑物垂直投影线内的垂直绿化,不折算附属绿地面积.第七条,地下设施顶板绿化按照以下规定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1米及以上,覆土厚度1、5米及以上。且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 的 按100 折算绿地面积、覆土厚度达到1米及以上不足1、5米.且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 按80。折算绿地面积、二。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米的 覆土厚度达到0,5米及以上不足1米、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50。折算绿地面积 覆土厚度不足0、5米的 不折算绿地面积、第八条.室外地坪标高依据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确定,特殊情况由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第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5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取得有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可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