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立体绿化,地下设施顶板绿化折算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有效增加绿量、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立体绿化。是指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化的方式.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完全与地面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 是各种屋面种植方式的总称.垂直绿化,是指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其它构筑物表面攀援、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绿化的形式,包括建筑物墙面,棚架,立交桥墩,护坡.围栏、栅栏等设施上的绿化 地下设施顶板绿化、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并按要求实施的地面绿化。第三条,除居住用地项目外,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立体绿化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第六条规定折算绿地面积,可以抵扣附属绿地规划指标、但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业类建设工程项目抵扣的绿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率的30。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抵扣面积不得超过15、第四条.新建工程项目按照建筑设计规范。对建筑高度50米。含.以下的平台.平屋顶实施永久性绿化的 平台 屋顶绿地面积按照下列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覆土厚度1,5米及以上、且小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 的,按100,折算绿地面积,二。覆土厚度1米及以上不足1。5米。且小乔木 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按80、折算绿地面积。三。覆土厚度0,5米及以上不足1米 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50 折算绿地面积、四,覆土厚度0.3米及以上不足0。5米。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30、折算绿地面积 五 覆土厚度0,1米及以上不足0、3米,按10 折算绿地面积,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永久性垂直绿化.且配置具有一定观赏效果的植被的 按照以下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 以墙面攀爬或贴植形式落地种植的,其绿化面积等于种植长度值.二.以种植槽形式种植、槽体宽度达到0 5米且覆土厚度达到0。5米的。其绿化面积等于种植长度值。并按20,的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 三。以构件绿墙形式种植的。按种植构件槽 袋,口面积的50 折算附属绿地面积,四、在花架。车棚等棚架上实施立体绿化的 按照棚架顶面积的30、折算附属绿地面积,第六条、绿地内的垂直绿化.不折算附属绿地面积,棚架或透空型墙体不重复计算其背面绿化面积。架空层.阳台、雨棚和屋檐等各类自然采光不足的建.构。筑物垂直投影线内的垂直绿化.不折算附属绿地面积、第七条,地下设施顶板绿化按照以下规定折算附属绿地面积。一 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1米及以上,覆土厚度1。5米及以上。且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 按100,折算绿地面积,覆土厚度达到1米及以上不足1,5米 且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按80、折算绿地面积,二.顶板低于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米的,覆土厚度达到0。5米及以上不足1米,且以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按50.折算绿地面积、覆土厚度不足0,5米的,不折算绿地面积,第八条,室外地坪标高依据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确定,特殊情况由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5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取得有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的项目 可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