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给水系统7、2,1,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2,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GB.50648的有关规定。3.生活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4、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7。2,2 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 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量.水质 水压及水温的不同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 3.生产及辅助生产冷却水应循环使用,7 2.4.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应在3。0.5。0之间.并应采用水质稳定处理及采取杀菌灭藻措施。7,2。5、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循环水处理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环保排放要求确定工艺流程、7.2、6,生产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的补充水.宜使用可重复利用水和再生水.7,2。7 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应大于小时循环水量的0、2。宜采用软水作为补充水 7.2 8.冷却塔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地区类别,气象条件.工艺生产要求,水量水温变化的情况确定 冷却塔数量应与用水量变化相匹配.不设备用、冷却塔的风机可采用变频。双速或多风机、当设计用循环水的回水余压进冷却塔冷却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旁通管,在气温较低。不需冷却塔冷却时。可直接加压回用.7,2、9。生产用低温水系统 25、以下,和热媒管道应进行绝热处理。7,2,10,生活热水加热宜利用工厂蒸汽凝结水的热量.有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型供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