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给水系统7、2。1 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2。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GB,50648的有关规定、3,生活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4、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的有关规定。7,2 2 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量 水质、水压及水温的不同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3。生产及辅助生产冷却水应循环使用。7。2,4、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应在3。0,5.0之间,并应采用水质稳定处理及采取杀菌灭藻措施。7。2,5、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循环水处理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环保排放要求确定工艺流程.7,2、6,生产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的补充水 宜使用可重复利用水和再生水,7,2,7 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应大于小时循环水量的0 2、宜采用软水作为补充水,7,2.8,冷却塔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地区类别,气象条件,工艺生产要求。水量水温变化的情况确定.冷却塔数量应与用水量变化相匹配 不设备用,冷却塔的风机可采用变频。双速或多风机、当设计用循环水的回水余压进冷却塔冷却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旁通管、在气温较低,不需冷却塔冷却时。可直接加压回用 7、2.9,生产用低温水系统,25,以下,和热媒管道应进行绝热处理.7 2,10.生活热水加热宜利用工厂蒸汽凝结水的热量.有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型供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