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给水系统7,2、1、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2,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GB.50648的有关规定,3。生活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4。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7。2,2、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量.水质 水压及水温的不同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3,生产及辅助生产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7,2.4.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应在3,0.5。0之间,并应采用水质稳定处理及采取杀菌灭藻措施。7,2.5,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循环水处理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环保排放要求确定工艺流程、7,2。6,生产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的补充水,宜使用可重复利用水和再生水.7、2。7。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应大于小时循环水量的0、2.宜采用软水作为补充水,7.2。8 冷却塔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地区类别.气象条件.工艺生产要求 水量水温变化的情况确定 冷却塔数量应与用水量变化相匹配.不设备用、冷却塔的风机可采用变频,双速或多风机。当设计用循环水的回水余压进冷却塔冷却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旁通管,在气温较低.不需冷却塔冷却时.可直接加压回用、7、2.9 生产用低温水系统.25.以下、和热媒管道应进行绝热处理 7,2、10,生活热水加热宜利用工厂蒸汽凝结水的热量,有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 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型供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