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给水系统7,2、1.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2.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的有关规定、3,生活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4,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2.2.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量.水质,水压及水温的不同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3.生产及辅助生产冷却水应循环使用。7。2、4,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应在3,0,5,0之间、并应采用水质稳定处理及采取杀菌灭藻措施.7。2 5,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循环水处理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环保排放要求确定工艺流程、7.2,6 生产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的补充水。宜使用可重复利用水和再生水.7.2。7,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应大于小时循环水量的0、2,宜采用软水作为补充水,7。2.8 冷却塔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地区类别 气象条件,工艺生产要求、水量水温变化的情况确定.冷却塔数量应与用水量变化相匹配.不设备用,冷却塔的风机可采用变频。双速或多风机,当设计用循环水的回水余压进冷却塔冷却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旁通管,在气温较低。不需冷却塔冷却时,可直接加压回用,7 2,9、生产用低温水系统。25,以下,和热媒管道应进行绝热处理 7 2.10,生活热水加热宜利用工厂蒸汽凝结水的热量。有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型供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