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给水系统7,2 1.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2.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GB 50648的有关规定 3.生活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有关规定.4、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7 2,2。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量、水质.水压及水温的不同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3,生产及辅助生产冷却水应循环使用。7 2.4,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应在3,0.5。0之间、并应采用水质稳定处理及采取杀菌灭藻措施、7,2,5,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循环水处理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环保排放要求确定工艺流程,7,2。6,生产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的补充水,宜使用可重复利用水和再生水 7。2.7、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应大于小时循环水量的0。2、宜采用软水作为补充水 7,2、8 冷却塔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地区类别、气象条件,工艺生产要求、水量水温变化的情况确定,冷却塔数量应与用水量变化相匹配。不设备用、冷却塔的风机可采用变频。双速或多风机。当设计用循环水的回水余压进冷却塔冷却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旁通管。在气温较低。不需冷却塔冷却时,可直接加压回用,7、2.9。生产用低温水系统.25 以下 和热媒管道应进行绝热处理。7。2,10、生活热水加热宜利用工厂蒸汽凝结水的热量。有条件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型供热设备,